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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合法集资50亿两位实控人上红通轰动四川金融圈的大案判了

文/责任编辑NO。蔡彩根04652020-01-31 13:08:57  查看次数:7073  

一桩五年前颤动四川金融圈的案子,近期尘埃落定。

2014年,四川汇通信誉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通公司”)的“庞氏”圈套崩盘事情,曾引发了四川省上百家担保与理财公司资金链断裂。

汇通公司是其时四川省规划最大的一个民营担保公司。2014年7月,其实控人杨志刚、刘玉英逃跑。至案发前,汇通公司向1500余家企业及个人,不合法集资人民币50.33亿余元。

2016年,汇通公司集资欺诈、不合法吸存等案子开端初审,历经三年,2019年12月6日该案子一审宣判。

本年1月19日,裁判文书网发布了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此案子的刑事判定书,解开了当年案子背面的许多疑团。

不合法集资50.33亿元

两高管上榜“赤色通缉令”

2004年,汇通公司建立。

这家公司起先注册资本1亿元,法定代表人杨志刚(在逃),运营范围为借款担保、收据承兑担保、交易融资担保、项目融资担保等担保类事务。

2009年2月,刘玉英(在逃)入股汇通公司,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5.1亿元。

到2014年4月,汇通担保注册资本已达9亿元,成为四川省注册资本最大的信誉担保公司之一。

2009年,这家公司的实践操控人,杨志刚、刘玉英开端了一系列不合法集资、骗得借款操作。

判定书显现,从2009年10月起,杨志刚、刘玉英先后建立成都融缘财物办理中心(以下简称:融缘中心)、成都盈泽丰出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盈泽丰公司),并操控了成都钧安出资办理有限公司、四川省德天通讯技术开发有限公司、成都欣信蓉商贸有限公司等10余家“空壳公司”。

杨志刚、刘玉英以高额利息为钓饵,经过公司职工介绍或虚拟出资项目,并以汇通公司供给担保,凭借第三方出资理财类公司居间,向社会不特定大众进行不合法集资。

2014年7月初的一天,人们忽然发现,汇通公司高管团体失联,该公司忽然陷于中止。

2014年10月30日,成都警方通报称,汇通公司在许多吸收大众出资资金后,实践操控人杨志刚、刘玉英两人逃跑。实践上,在当年9月11日,我国警方经过国际刑警安排在其官网上发布对杨志刚、刘玉英2人的赤色通缉令,全球抓捕两人。

当年警方发布的杨志刚、刘玉英被通缉信息:

至案发前,杨志刚、刘玉英运用其操控的汇通公司等渠道向1500余家企业及个人不合法集资人民币50.33亿余元。

其时,这起跑路案引起了四川省整个担保职业的轰动与连锁反应。

自2014年7月汇通公司“庞氏”圈套坍毁后,安信、恒盈、融缘、环福、富民行、宇鑫汇等近百家四川担保或理财公司一再迸发资金链断裂等债款危机。

怎么操盘?

布景:接连5年赢利为负数

判定书显现,汇通公司每次注册资本增资,均存在股东出资不实状况,到2010年1月1日,汇通公司实践净财物为2964万余元。依据税务材料查询,汇通公司2006年至2010年12月31日,接连5年申报赢利数为负数。

这家公司自2009年起,建立渠道公司,干起了“吸收存款”——“放贷”的银行生意。

约四年间不合法集资25亿余元

依据判定书内容,2009年10月,杨志刚、刘玉英注册建立融缘中心,以汇通公司内部职工为集资目标,以月息2%招引职工出资,鼓舞职工对外吸收资金存入融缘中心,以月息2%招引社会大众存款,并对介绍职工依照客户存入资金的2‰按月进行奖赏。

并将汇通公司中层以上干部吸收资金进入融缘中心与薪酬挂钩进行查核,只要完成任务才干拿到全额年薪。

依据汇通公司某高管供述,建立融缘中心从汇通内部职工进行融资的意图,意图是为了处理汇通公司自己存在的资金缺口。

刚开端,资金首要来源于汇通公司内部职工及职工的亲朋好友,后续融缘中心越做越大,就开端面向社会融资,融来的资金一部分给汇通公司自己运用,另一部分就放款给汇通担保的客户运用,融缘中心从中收取利息。

经法院确定,2010年1月1日至2014年7月31日,融缘中心累计不合法集资25亿余元,共触及1370人、69家公司。

“远航方案”扩展资金缺口

融缘中心的“雪球”越滚越大,令高管的“野心”也开端胀大。

2012年2月,杨志刚提出方案,要建立汇通金控公司,意图是为了把“汇通系”做大做强,争夺上市。而这一上市方案被称为“远航方案”。

判定书显现,为扩展运营及履行上市的“远航方案”,汇通公司在并不具有吸收大众存款运营资质的状况下,于2012年3月建立盈泽丰公司,对外吸收资金,以处理汇通公司的流动资金问题,并补偿汇通公司股东出资不实和处理呆坏账问题。

2013年3月,汇通公司预备在香港上市。

此刻,公司高管要求财政部对近三年的财政进行标准、调整,把不符合相关财政规则的挂账、坏账等处理。其具体做法是把许多资金缺口从融缘中心、盈泽丰公司等借钱来添补,以到达标准账意图意图。

判定书显现,到2014年6月30日,盈泽丰公司不合法吸收存款37.1亿余元,触及56家公司、122人(含出借代表人)元。

也正是由于这个“远航方案”,导致汇通公司资金缺口渐渐的变大,也使得融缘中心、盈泽丰公司等渠道公司不断尽力对外拉资金,进一步造成了恶性循环。

终究,汇通公司“远航方案”失利,杨志刚和刘玉英的“庞氏”圈套崩盘。

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为,自2010年开端至案发前,汇通公司经过融缘中心和盈泽丰公司以高息为引诱从社会吸收资金合计50.33亿元,吸收资金也大多数都用在高风险的对外放贷,以赚取利差,其自有资金显着不足以维系资金运作,也不具有相应担保才能。

一起,在对外吸收资金的过程中,汇通公司运用其操控的无实践运营的空壳公司,以虚伪项目骗得集资大众向空壳公司投入资金,其行为显着具有欺骗性,系运用欺诈手法不合法集资。

终究,法院确定汇通公司构成不合法吸收大众存款罪、集资欺诈罪、骗得借款罪,数罪并罚,合计判处罚金七千二百万元。

别的,作为该公司的高管,被告人谢某某犯集资欺诈罪、不合法吸收大众存款罪、犯骗得借款罪,数罪并罚,决议履行有期徒刑二十年,并处罚金一百五十万元;被告人孙某犯集资欺诈罪、不合法吸收大众存款罪,数罪并罚,决议履行有期徒刑十九年,并处罚金一百万元。

并有多位该公司相关人员,在该判定中受罚。

不过,杨志刚、刘玉英二人至今在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