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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汇局2月1日起撤销11项外汇办理证明资料

文/责任编辑NO。郑子龙03712020-01-08 00:47:55  查看次数:668  

中新经纬客户端1月7日电 国家外汇处理局网站7日发布关于撤销有关外汇处理证明事项的告诉。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减证便民、优化服务的要求,国家外汇处理局对证明事项进行了整理,决议撤销11项证明资料,触及结售汇、境外出资、跨国公司资金会集运营、外保内贷等事务,简化就事流程。告诉自2020年2月1日起施行。

国家外汇处理局指出,在处理相关事务时,此11项资料不再要求申请人供给,改为外汇局内部核对。

国家外汇处理局网站截图

国家外汇处理局表明,将认真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法令》,深化外汇处理“放管服”变革,进一步减证便民,推进营商环境继续改进。(中新经纬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