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红周刊 胡东辉
新年伊始,最高公民法院发布了《最高公民法院关于在履行工作中进一步强化好心文明履行理念的定见》,《定见》分为6大部分,合计22条,对法院超支的查封和乱查封、超支的冻住上市公司股票、超支的查封当事人具有救助权力等履行环节提出了清晰规则。《定见》清晰要采纳有用办法坚决纠正实践中呈现的超支的查封、乱查封现象,疏通公民群众反映问题途径,对有关头绪实施“一案双查”,对不标准行为依法严肃处理。这是从法制上为“民企新28条”保驾护航,好得很。
有人说,产业保全请求人要为“乱查封”承当重大职责,由于有些保全请求是歹意的,造成了被履行债务人的重大损失。假如真要让保全请求人背这个锅,这就有点冤了
「财物变现难是个现实问题」
最高法院关于制止超支的查封早有清晰规则,2004年的《查封扣押冻住规则》和2016年的《产业保全规则》对此作了清晰要求。查封被履行人的产业以其价额足以清偿收效法律文书确认的债务额及履行费用为限,不得显着超支的查封。发现超支的查封的,公民法院应当按照被履行人的请求或许依职权及时免除超支的部分。这也便是说,查封被履行人的产业原本都是有法可依的,但为什么还会呈现乱查封现象呢?明显乱查封不是个别现象,不然最高法院无需再出台《定见》来进一步标准查封被履行人产业的行为。
产业保全请求人对乱查封有什么职责呢?有权查封被履行人产业的是法院,债务人只需产业保全请求权,无权决议是否查封被履行人的产业或查封多少。从债务人这个视点来看,为了保证自己的债务得到足额清偿,查封债务人的产业当然是多多益善。这个是不难理解的,由于许多债务人的产业并不是现金。假如债务人有这么多现金,那问题就简略多了,欠多少债查封多少现金存款就能够了,这个能够准确核算。可是债台高筑的债务人往往没有满足的现金,那么其产业就有一个变现难的问题。
有些产业说起来有很高的价值,或许买进时的确花了那么多钱,值那么多钱,但真要变现,变数就很大,在很大程度上要受经济市场环境和买方心情的影响,变现时有或许三钱不值两钱。所以债务人诉前请求产业保全时超支的,是彻底正常的。有一句老话叫“头戴三尺帽,拦腰砍一刀”。关于诉前产业保全请求来说,请求人事前也并不能确认法院是否会全盘接受诉前保全请求的数额,要预留一些被砍的空间。最终的决议权在法院,不在保全请求人,这需求法院来判别。假如超量查封了债务人的产业,那也是法院的事,不能要求保全请求人来承当职责。
「惊惧心情催生“轮候冻住”」
股票是变现才能最强的财物,但股票的最大问题是价值不稳定,股价动摇太大。假如准确核算冻住股票的市值,或许现在冻住的数量是满足清偿债务了,但比及履行结束变现时,很或许现已不行清偿债务了。假如碰上退市危险警示股,那就惨了,市值跌掉90%都有或许。为什么股权质押的借款金额只能打个半数或四折,乃至更低呢?便是这个道理。冻住股票的市值假如不能超越债务额的一倍,债务人是睡不着觉的。所以债务人请求保全产业的数额大幅高于实践债务额是很正常的,不能说是歹意的。假如请求人真的存在片面歹意,法院也不或许看不出来。
这次《定见》第7条规则,冻住上市公司股票的,应当以债务额为限核算出需求冻住的股票数量。在核算时,每股股票的价值以冻住前一交易日收盘价为基准,一般在不超越20%的起伏内确认,严厉制止超支的冻住上市公司股票。这个起伏是不是太低了?这是难以保证债务人的利益的。股票价格动摇20%太常见了,特别是有些现已炒到高位的股票,股价水分很大,光是正常的价值回归就不止20%。假如被冻住股票的是上市公司的实控人,那还要对公司股票价格发生冲击,股价大幅跌落是大概率事情,这会让债务人发生惊惧的。
这些年有一个名词我们现已耳熟能详了,叫“轮候冻住”。啥意思呢?便是债务人的产业不行清偿债务,许多地方法院挨个等着冻住被履行人的产业,只需前一冻住一经免除,挂号在先的轮候冻住立刻主动收效,无需比及新冻住手续处理结束。因而,债务人不只请求保全产业的数额要多,还要动作快,要抢先请求,不然,晚一步或许想要保全产业也很困难了。所以现在请求产业保全大多数都是在诉前,没有谁比及打完官司再请求产业保全的,到履行时再请求现已太晚了。在惊惧心情的分配下,乱查封也就很难避免了。这种现象还有更深层的原因,职责不在保全请求人身上。可是矫枉也不能过正,不然债务人的利益也很难保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