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发布布告进一步便当澳门个人人民币跨境汇款事务
经国务院同意,中国人民银行发布布告,进一步便当澳门个人人民币跨境汇款事务,将澳门居民个人每人每天向内地人民币同名账户汇款限额由5万元进步至8万元。
进步澳门居民有关汇款限额,有利于满意澳门居民人民币结算需求,便当澳门与内地经贸和人员来往。中国人民银行将持续支撑澳门经济、交易、出资以及人民币事务的开展。(完)
附件:
中国人民银行布告
〔2019〕第29号
为进一步满意澳门人民币事务开展需要,经国务院同意,中国人民银行决议扩大为澳门银行处理人民币事务供给清算组织的规模。现布告如下:
具有个人人民币事务运营资历的内地银行承受经由澳门人民币事务清算行汇入的收款人与汇款人同名的澳门居民个人人民币汇款的最高限额,由每人每天5万元人民币进步至每人每天8万元人民币。内地银行按有关法律法规处理汇款的解付。未提用的人民币汇进款经审阅后可汇回澳门。
上述组织将在各项技能预备完成后,于近期施行。中国人民银行将持续支撑澳门经济、交易、出资以及人民币事务开展。
中国人民银行
2019年12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