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要修订内容:
- 1完善期权虚值表述
- 2添加权力仓强行平仓规则
- 3调整持仓限额规则
- 4调整限开仓规范
股票期权危险办理方法出炉。
11月20日,上交所发布《上海证券买卖所、我国证券挂号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票期权试点危险操控办理方法(2019年修订征求意见稿)》。
上交所表明,期权买卖危险办理,施行确保金准则、持仓限额准则、大户持仓陈述准则、强行平仓准则、撤销买卖准则、结算担保金准则和危险警示准则。
首要修订内容
1、完善期权虚值表述
为契合实际操作,对原合约标的为股票和买卖型开放式指数基金的开仓确保金和保持确保金条款中认购期权虚值的核算予以进一步清晰,即开仓确保金公式中的期权虚值依照合约标的前收盘价核算,保持确保金公式中的期权虚值依照合约标的收盘价核算(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第十八条、第十九条)。
2、添加权力仓强行平仓规则
在因确保金缺乏触发强行平仓的状况下,即便对责任仓、组合战略成分合约持仓施行强平之后,仍有或许存在确保金仍缺乏或我国结算强平常垫支的权力金存在缺口的状况。基于此,我国结算有必要进一步对权力仓施行强平。因而,《方法》将权力仓归入强行平仓的施行规模,并清晰权力仓强行平仓的施行准则(第六十一条)。
3、调整持仓限额规则
出于为日后上交所跨商场种类预留空间的考虑,《方法》将个人投资者持有的权力仓对应的总成交金额不得高于“该投资者证券账户曩昔6个月日均持有沪市证券市值的20%”调整为“该投资者证券账户曩昔6个月日均持有证券市值的20%”(第四十五条)。
4、调整限开仓规范
因上交所《关于调整股票期权限开仓规范的告诉》(上证发〔2019〕55号)对限开仓规范的规则由“单个合约种类相同到期月份的未平仓认购期权”变更为“单个合约种类相同到期月份的非虚值未平仓认购期权”,《方法》亦作相应调整(第四十七条)。
法令修订内容一览
据揭露征求意见第十四条:合约标的为股票的,每张合约的开仓确保金的核算公式为:
(一)认购期权责任仓开仓确保金=[合约前结算价+ Max(21%×合约标的前收盘价-认购期权虚值,10%×合约标的前收盘价)]×合约单位。
(二)认沽期权责任仓开仓确保金=Min×合约单位。
本条中的认购期权虚值=Max(行权价-合约标的前收盘价,0);认沽期权虚值=Max(合约标的前收盘价-行权价,0)。
据第十五条:合约标的为买卖型开放式指数基金(以下简称买卖所买卖基金)的,每张合约的开仓确保金的核算公式为:
(一)认购期权责任仓开仓确保金=[合约前结算价+Max(12%×合约标的前收盘价-认购期权虚值,7%×合约标的前收盘价)]×合约单位。
(二)认沽期权责任仓开仓确保金=Min[合约前结算价+Max(12%×合约标的前收盘价-认沽期权虚值,7%×行权价),行权价]×合约单位。
本条中的认购期权虚值=Max(行权价-合约标的前收盘价,0);认沽期权虚值=Max(合约标的前收盘价-行权价,0)。
据第十八条:合约标的为股票的,每张合约的保持确保金的核算公式为:
(一)认购期权责任仓保持确保金=[合约结算价+Max(21%×合约标的收盘价-认购期权虚值,10%×合约标的收盘价)]×合约单位。
(二)认沽期权责任仓保持确保金=Min[合约结算价 +Max(19%×合约标的收盘价-认沽期权虚值,10%×行权价),行权价]×合约单位。
本条中的认购期权虚值=Max(行权价-合约标的收盘价,0);认沽期权虚值=Max(合约标的收盘价-行权价,0)。
据第十九条:合约标的为买卖所买卖基金的,每张合约的保持确保金的核算公式为:
(一)认购期权责任仓保持确保金=[合约结算价+Max(12%×合约标的收盘价-认购期权虚值,7%×合约标的收盘价)]×合约单位。
(二)认沽期权责任仓保持确保金=Min[合约结算价 +Max(12%×合约标的收盘价-认沽期权虚值,7%×行权价),行权价]×合约单位。
本条中的认购期权虚值=Max(行权价-合约标的收盘价,0);认沽期权虚值=Max(合约标的收盘价-行权价,0)。
据第四十五条:个人投资者持有的权力仓对应的总成交金额(以下简称买入金额),不得超越下述金额中较高者:
(一)该投资者保管在其托付的期权运营组织的证券市值与资金账户可用余额(不含经过融资融券买卖融入的证券和资金)的10%;
(二)该投资者证券账户曩昔6个月日均持有证券市值的20%。
前款规则的买入金额上限由期权运营组织核算并予以前端操控。核算结果依照1万元的整数倍取整。
据第四十七条:合约标的为股票的,单个合约种类相同到期月份的非虚值未平仓认购期权(含备兑开仓),所对应的合约标的总数到达或许超越该股票流转总量的30%的,自次一买卖日起暂停该合约种类相应到期月份认购期权的买入开仓和卖出开仓(备兑开仓在外)。该份额下降至28%以下的,自次一买卖日起能够买入开仓和卖出开仓。
合约标的为买卖所买卖基金的,单个合约种类相同到期月份的非虚值未平仓认购期权(含备兑开仓),所对应的合约标的总数到达或许超越该买卖所买卖基金流转总量(以上交所买卖系统数据为准)的75%的,自次一买卖日起暂停该合约种类相应到期月份认购期权的买入开仓和卖出开仓(备兑开仓在外)。该份额下降至70%以下的,自次一买卖日起能够买入开仓和卖出开仓。
据第六十一条:因第五十五条第(一)项景象施行的强行平仓,依照下列准则确认待平仓的合约及合约账户:
(一)结算参与人自营确保金账户内结算准备金小于零的,依照上一买卖日日终商场总持仓量由大到小次序,优先选取持仓量大的合约作为待平仓合约,再依据结算参与人自营合约账户内该合约未构建组合战略的责任仓持仓量由大到小次序,选取待平仓合约账户。
(二)结算参与人客户确保金账户内结算准备金小于零的,依照前项相同准则选取待平仓合约,再依照该结算参与人客户合约账户内该合约未构建组合战略的责任仓持仓量由大到小次序,选取待平仓合约账户。
(三)对依照本条第(一)、(二)项选定的待平仓合约账户内的责任仓持仓施行强行平仓后,确保金仍缺乏的,如结算参与人自营或许客户合约账户内持有组合战略的,别离依照自营或许客户合约账户内组合战略持仓中单个组合战略占用确保金由大到小的次序确认待平仓组合战略,并对待平仓组合战略中的成分合约施行强行平仓。如单个组合战略占用确保金数额相同的,对各组合战略成分合约的责任仓依照上一买卖日日终商场总持仓量由大到小次序,选取待平仓的组合战略。
(四)对依照本条第(一)、(二)、(三)项规则施行强行平仓后,确保金仍缺乏的,我国结算有权对结算参与人自营或客户合约账户内的权力仓进行强行平仓。对权力仓施行强行平仓的,依照上一买卖日日终商场总持仓量由大到小的次序优先选取持仓量大的合约作为待平仓合约,再依据合约账户内持有该合约未构建组合战略的权力仓持仓量由大到小的次序确认待平仓合约账户。
(五)需要对多个结算参与人强行平仓的,依照确保金账户需补足确保金数额由大到小的次序,对该确保金账户对应的合约账户顺次施行强行平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