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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特大社保欺诈案一审宣判主犯被判无期

文/责任编辑NO。姜敏05682019-11-16 15:13:02  查看次数:5195  

(视觉我国/图)

2019年11月15日上午,吉林省吉林市社保系列欺诈案(与之相类似的文章《退休“生意”:吉林市社保欺诈案查询》首发于2018年10月18日《南方周末》)一审宣判,主犯刘沁一被处以无期徒刑,4名从犯别离获刑6个月到14年不等。

2019年6月4日,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刘沁一等5人所涉欺诈罪案,这是吉林社保系列欺诈案中的“主案”,该系列欺诈案涉案人员大都是“中间人”,他们一起构成一条处理社保的“食物链”,由下家将从受害人处收取的处理费层层交给上家,最终交到曾在吉林市就业局工作过的刘沁一手中。刘因而被指控以虚拟现实能帮人处理乡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为由,欺诈近600人合计3279万元。

2019年11月15日上午,吉林中院确定刘沁一为主犯(其他人皆为从凶),因为欺诈金额特别巨大,受害人很多,且没有退赔行为,其被判处无期徒刑;刘沁一的帮手、曾假充社保工作人员的李月获刑12年(刘沁一的直接下线、“中间人”姜秀玉获刑14年;姜秀玉的下线郑广文获刑13年。值得一提的是,判定书显现,姜秀玉、郑广文在介入刘沁一欺诈案数年前,还伙同他人帮数人成功处理了社保,骗取了巨额国家养老金。

与5个月前开庭审理时相同,我国庭审公开网对该案的宣判进行了直播。南方周末记者在直播视频中发现,该案主犯刘沁同时未出现在法庭上,其他4名被告人则出庭,其间郑广文、李月当庭表明上诉。

2019年6月27日,该系列欺诈案所涉“中间人”孙旭等7人在吉林市船营区人民法院受审,此外还有2名“中间人”在吉林市丰满区人民法院受审。有受害人告知南方周末记者,后两起案子已先期作出判定。到现在,该系列刑事案子中被判刑的“中间人”共有12人,这在某种程度上预示着还有部分“中间人”未被追查刑事责任。

在11月15日上午的宣判中,量刑最轻的是一名叫刘爱云的小“中间人”,她因收取的一笔处理费没有交给上家而被确定为欺诈,为此获刑6个月。

南方周末记者 柴会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