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聊城市纪委市监委通报了3起典型问题。其中莘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大张家监管所官员渎职致假冒果汁流向市场,岳远盛、范苏民、孔繁贺三人分别判处有期徒刑7个月、缓刑一年。2018年9月,莘县纪委监委分别给予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莘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大张家监管所所长岳远盛等人食品监管渎职问题。
2012年6月至2015年11月,莘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大张家监管所所长岳远盛、科员范苏民、孔繁贺三人在明知莘县大张明泉饮料加工厂无照经营的情况下,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多次对该厂实施罚款却未依法取缔,致使50余万元的假冒汇源果汁流向市场,造成严重后果。上述三人缺乏工作担当,对工作严重不负责任,致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东昌府区人民法院以食品监管渎职罪,依法分别判处三人有期徒刑7个月、缓刑一年。2018年9月,莘县纪委监委分别给予岳远盛、范苏民、孔繁贺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东昌府区团区委书记杨晓在精准扶贫工作中不正确履行职责问题。
2017年6月,团区委接共青团聊城市委、聊城市扶贫办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聊城市青春创城扶贫行动“金晖助老”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聊青联发[2017]10号),杨晓违反文件要求,在未与东昌府区扶贫办实际对接及调研的情况下,擅自决定将上述项目中2017年度东昌府区精准扶贫100名指标分配给张炉集镇集中组织实施。同时,杨晓未履行把关职责,在未安排相关人员对名单进行精准识别的情况下直接上报至团市委,致使其中有49名人员不符合帮扶条件。2018年12月,东昌府区纪委将上述违纪行为与杨晓其他违纪事实合并处理,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阳谷县水利局党组书记、局长曹凤昌未及时安排维修桥梁、漠视群众利益问题。
2018年2月,阳谷县西湖镇政府就该镇张海龙桥损坏问题向阳谷县水务局(水利局)递交维修报告,希望对桥梁进行维修。阳谷县水利局在接到上述情况报告后,没有及时就该桥梁是否会造成堵塞隐患等情况进行评估,也没有及时将情况报告阳谷县政府并通报给相关部门,桥梁一直处于失修状态,造成不良影响。2019年5月,阳谷县纪委给予曹凤昌党内警告处分。
工商食药监干部渎职 致假汇源流入市场
没有一粒果肉,只用阿斯巴甜、山梨酸甲、柠檬酸、甜蜜素等十几种添加剂,调制出来名牌“汇源果汁”,聊城市莘县大张家镇陈村明泉饮料厂老板李某将这种自产的假汇源果汁源源不断销售出去,而市场监管所的3名干部多次查获却仅仅做出罚款处理,未取缔李某的饮料厂,致使价值50万元的假汇源果汁流入市场。 2017年3月1日,聊城市中级法院作出终审判决,以食品监管渎职罪,分别判处原聊城市莘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大张家镇市场监管所所长岳某和该监管所科员范某以及莘县食药监局大张家镇食药监所负责人孔某有期徒刑七个月,缓刑一年。

光罚款不取缔 假汇源果汁流入市场
现年49岁的岳某原是聊城市莘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大张家镇市场监管所所长,55岁的范某是岳某的下属,为大张家镇市场监管所的科员,38岁的孔某则是莘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大张家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负责人。 聊城市东昌府区法院一审认为,三人作为负有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玩忽职守,造成严重后果,其行为均已构成食品监管渎职罪。三人主动投案,如实供述,系自首,依法从轻处罚。东昌府区法院一审以食品监管渎职罪,分别判处3人有期徒刑七个月,缓刑一年。
3人构成食品监管渎职罪 终审判缓刑
一审宣判后,岳某、范某不服上诉。两人提出,他们对生产领域的假冒伪劣违法行为以及2014年之后流通环节的食品安全没有监管职责,他们的行为与李某的制假行为之间没有因果关系。他们有自首情节,且犯罪情节显著轻微,应免予刑事处罚。两人的辩护人则表示,一审认定渎职造成严重后果证据不足。 法院经查,两人对李某的违法生产行为具有查处以及监督职责。本案中,两人多次发现李某无证无照经营,未依法查处并取缔,系滥用职权;对李某长期销售假汇源果汁未依法监督管理,系玩忽职守。两人行为与李某制假之间均具有刑法意义上的因果关系。关于岳某、范某及其辩护人所提其具有自首情节,认罪悔罪,且犯罪情节显著轻微,应免予刑事处罚的上诉理由和辩护意见。审查认为,食品安全关系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岳某、范某的行为应予刑罚,一审法院在量刑时,根据二上诉人犯罪行为的手段、性质以及自首等量刑情节,对二上诉人予以从轻处罚,均判处其有期徒刑七个月,缓刑一年,量刑适当。山东省聊城市中级法院作出终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揭秘:小厂房造假“汇源” 远销河北辽宁
据聊城晚报报道,李某是莘县人,初中毕业后务农,2007年曾代理过“今麦郎”饮料。2012年,李某萌生出开一家饮料厂的想法。经过一番考察,2012年8月,他在莘县大张家镇陈村南一个废弃小学的操场上建起了“明泉饮料厂”,半年后,李某发现自己的饮料销售并不理想。2013年5月,李某开始生产假汇源果汁,主要以2.5升桶装的名牌桃汁为主。
李某说,他从郑州卖食化原料的袁某处购买了配方,将增稠剂、阿斯巴甜、山梨酸甲、柠檬酸、甜蜜素、蜜黄桃、乳化橙味、水蜜桃汁、焦糖、桃粉、苹果酸和水按照一定比例调制,做出来的果汁可以以假乱真。厂里的生产设备包括一个搅拌罐,一个水净化器,两个储存罐、一个加热锅炉构成一个生产线。
李某雇佣了6个工人,他负责在搅拌罐配料,工人在流水线灌装成品的果汁。
李某使用的包装箱和标签都是他从河南的梁某手中购买的,完全仿造正规厂家的包装生产的包装箱和标签。灌好果汁后,工人往成品果汁桶上贴上名牌果汁的标签,之后再把贴上标签的果汁装到跟正规包装箱一样的包装箱内,每箱6桶。相关部门查获的送货单上显示,这些假果汁最多时每天能销售数百箱。李某生产出来的劣质名牌果汁销售范围几乎遍及当地乡镇,此外还有莘县、南乐、濮阳、莱芜、枣庄、邯郸,甚至远销辽宁。
成本十几元批发价翻番 婚宴用得多
据办案民警介绍,李某生产出来的一箱劣质果汁,成本价只有十几元,都是按25元或者28元一箱的价格批发给别人。而市场上同规格的正品名牌果汁批发价是60元一箱。李某的工厂一天能生产140箱假的果汁,一共生产了两万多箱。民警表示,劣质果汁主要销往乡镇或城乡接合部,而这些超市大都没有正规的进货流程。这种饮料在农村婚宴上使用频率较高,销量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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